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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护委员会的裁决

2014年

  编号
1. GB/P/1/14 (C) (5/10/2012) 当事人患有精神分裂症超过十年 – 亦患有其他身体疾病,例如:糖尿病 – 于家中得不到丈夫的合适照顾 – 被送往医院治理 – 丈夫拒绝安排当事人到护理院宿居住 – 坚持当事人应回家接受他的照顾 – 这是一个出院问题个案 – 监护令批出 (上载日期: 30/6/2014)
2.

GB/P/2/14 (E) (26/6/2013)

医务社工于2012年5月存档申请表 – 当事人患有精神分裂 - 需接受手术治疗双侧腹股沟疝(bilateral inguinal hernia) – 主诊医生拒绝运用《精神健康条例》136章第IVC部权力 – 委员会于2012年7月不情愿地批出监护令 – 2013年6月委员会进行覆核聆讯 – 得悉手术于2012年9月已进行 – 当事人康复良好 – 回到安老院舍宿住 – 委员会不延续监护令 (上载日期: 30/6/2014
3. GB/P/3/14 (E) (11/12/2013) 当事人87岁 - 患有阿兹海默病 - 寡妇 – 只有侄儿探望她 – 当当事人入住安老院时,把现金委托侄儿保管 – 侄儿拒绝存回当事人户口 – 聆讯后,侄儿退还款项 – 批出监护令 (上载日期: 30/6/2014)
4. GB/P/4/14 (C) (23/12/2013) 65岁男士- 患有酒精性痴呆症 – 第三任妻子从国内来港 – 希望带当事人离开护老院, 一起申请公共房屋 – 当事人妹妹申请监护令 – 监护令批出 – 10个月后,妻子申请覆核监护令 – 建议她本人成为监护人- - 仍然希望申请公屋单位 – 委员会延续监护令及继续委任妹妹为监护人,为期三年 (上载日期: 30/6/2014)
5. GB/P/5/14 (C) (29/11/2013) 出院问题个案 – 62岁中风妇人 – 2006年入院接受手术 – 家庭认为院方延误治疗当事人 – 一直拒绝安排当事人出院 – 丈夫对医护人员出现不合作及敌视行为及态度–主诊医生提出监护申请 – 聆讯于医院内进行 – 批出监护令 (上载日期: 30/6/2014)
6. GB/P/6/14 (E) (11/9/2013) 家庭纠纷 – 91岁 – 围村人 – 寡妇 – 自1997年起,在家中被儿子照顾 – 孙女不满舅父(即当事人的儿子)的照顾 – 她聘请全职护理照顾员及护士照顾当事人– 当经过数月的运作,儿子拒绝护理照顾员及护士的协助 – 孙女申请紧急及一般监护令申请 (上载日期: 29/12/2014)
7. GB/P/7/14 (E) (7/11/2014)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妇人 – 长子为她申请监护令 – 运用银行存款 – 事实上,他与家人有不同意见 – 于复核时,监护人与他的弟弟(即当事人的幼子)在当事人的宿舍问题上意见分歧 – 转而委任社会福利署署长为官方监护人 – 指示使用“最佳益利平衡表”得出决定 (上载日期: 29/12/2014)
8. GB/P/8/14 (E) (10/10/2014) 考虑法定监护人的财务权力范围 – 不适用作终止保险单的决定 (上载日期: 29/12/2014)
9. GB/P/9/14 (E) (26/6/2013) 考虑监护人权力及法医检验– 公职人员不 依从“处理成年人性暴力个案程序指引”– 考虑第IVC部 (上载日期: 29/12/2014)

提示:

  1. (E) 英文版「命令的理由」 
  2. (C) 繁体中文版「命令的理由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