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护委员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一个类司法审裁机构,主要的法定职能是展开及进行聆讯,为年满18岁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替自己作决定之人士作出监护令。委员会同时亦可作出附属的命令。
委员会裁决的发布
委员会欣喜宣布,已完成2021 年与2022年的委员会裁决的《个案摘要》,以方便公衆閲读。 就过去的裁决,委员会亦致力制作相关《个案摘要》,并逐步发布。自2018 - 2020 年度的裁决的《个案摘要》亦已上载。
(2023年5月25日)
"医疗事项指引"中文版
委员会欣喜宣布,本会刚颁发的《医疗事项指引》中文版,已上载于本网站的 “委员会刊物” 部分。此指引已取代委员会的小册子12号及小册子13号。
(2023年4月28日)
每月財務上限
根据政府统计处的第1季统计报告书(2023年1月至3月)的统计数字计算,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为港币20,000元。
(2023年5月30日)
财政报告指引
小册子15号(2022版)已改名为《财政报告指引》,其内容没有实质改动。该新指引上载于本网页 “委员会刊物” 部分。
(2022年8月1日)
第七份报告
监护委员会第七份报告已发报。欢迎读者于本网站的 “委员会刊物”部分浏览此报告。为支持环保,委员会不制作实体本。读者有需要可从网页下载 中文 及 英文版本。
(2022年7月15日)
新2022 版的15号小册子《监护人财政管理权力》及新每月报表表格
为协助监护人保存简单的收支账,委员会统一了有关表格,包括《每月报表》及《监护令期间(累计)财务报表》。新报表用电子表格(EXCEL)格式,及备有中文和英文版本。另外,报表表格的背面及新修订的15号小册子《监护人财政管理权力》内附有《每月报表填写须知》。有关详情,请浏览“委员会刊物”一页。
请各监护人与您的个案社工联络,以便确定相关的过渡安排。
(2021年12月31日)
愿景
监护委员会的愿景是透过监护令保护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促进他们的福利和利益。
使命
为了实现这个愿景,监护委员会承诺实践下列使命:
核心价值
监护委员会承诺履行下列的核心价值:
服务承诺
请按此处浏览委员会的服务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