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护委员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内一个类司法审裁机构,主要的法定职能是展开及进行聆讯,为年满18岁精神上无行为能力替自己作决定之人士作出监护令。委员会同时亦可作出附属的命令。
根据政府统计处的第1季统计报告书(2020年1月至3月)的统计数字计算,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调整港币17,500元。
(2020年8月31日)
电子书籍
监护原谜 - 从精神缺损角度探讨与人口高龄化有关的问题 (只提供中文版本)
(2019年9月23日)
愿景
监护委员会的愿景是透过监护令保护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促进他们的福利和利益。
使命
为了实现这个愿景,监护委员会承诺实践下列使命:
核心价值
监护委员会承诺履行下列的核心价值:
服务承诺
请按此处浏览委员会的服务承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