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覆核監護令

監護委員會必須在監護令有效期屆滿前覆核監護令;此外,委員會會按有關人士、監護人、社會福利署署長的要求或自行決定覆核監護令。一般而言,監護令只應在個案的情況有所改變時才進行覆核,例如,監護令對被監管人士起不到作用、因環境改變而影響了監護令的執行或當事人已再無須被收容監護等。 

覆核監護令不是上訴

於覆核時,監護委員會不會複審原有的裁決。於覆核聆訊時,監護委員會只考慮相關監護令的當事人現時的情況,以決定應否延續或更改該命令。

你可在本網頁下載申請覆核監護令表格

小冊子

 你可以參閱委員會7號的小冊子獲取更多資料。